序号 |
城市 |
现场确认地点 |
考点学校及地址 |
1 |
北京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
清华大学(海淀区清华园1号) 北京服装学院(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街甲2号) 中央工艺美院附中(东城区东直门外胡家园社区23号楼) |
2 |
沈阳 |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 |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路146号) |
3 |
郑州 |
郑州市第106中学(郑东新区高中校区) |
郑州市第106中学(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 |
4 |
青岛 |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
5 |
长沙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
6 |
深圳 |
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
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20号 |
7 |
成都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 |
网上报名日期 |
2018年1月9日10:00-2月6日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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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日期 |
2018年2月22-23日,8:00-18:00(所有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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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日期 |
2018年2月25日(所有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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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北京考点容量有限,报名额满即止,考生可以选择其他考点参加考试。 2.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及我院考点实际情况,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山东省考生,须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其中深圳考点只接受广东省内考生报名;其他省份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3. 特别说明: ① 报考我校的湖南省、山东省考生无需在省内考试管理系统报名、交费,仍需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及交费,到现场参加现场确认。 ②为方便北京市考生就近参加考试,如网上北京考位已满未能选择到北京考点,请先选择其他考点并完成网上交费,并按规定及时上传身份证及《北京市美术统考证》,考试前可直接到北京考点参加现场确认,通过资审后在北京考点参加考试。 4. 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统一在清华大学考点参加现场确认及专业考试。 5. 请考生自觉遵守以上规定,违者责任自负。 |
2.报名办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场交费。
(1)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第一步: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oin-tsinghua.edu.cn),点击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本科招生报名系统”页面,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系统,点击美术学院“申请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基本信息过程中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电子照片及《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电子照片(无合格证可上传报考证);
第三步:填写申请信息,选择报考专业及专业方向,填写省份、省考生号、毕业中学等信息;
第四步:选择考区;
第五步:网上交费,校考费金额160元,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交费;
第六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注:
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并务必记住用户名及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从已注册的邮箱中收到新的密码,请务必填写有效邮箱。
个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应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30K。不要强行修改图片后缀,否则照片将无法打印。
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及省美术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照片应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
若在填写基本信息时未上传统考证,需要在打印报名表之后将统考证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中指定位置。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不具有考试资格。网上交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校考费均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方能参加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到网上报名选定的考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核对照片、身份证原件及省美术统考证原件。审核通过者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要求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办。身份证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打印的《报名信息登记表》(A4纸打印);
二代身份证原件;
2018年省美术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原件(如未上传则需将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注:报名系统关闭前,考生可上网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最终上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要与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并对报考材料的准确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专业名称 |
名额 |
考试科目及满分值 |
招收学科 |
学制 |
学历 |
设计学类 1305 |
17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 |
1. 素描(250分) 2. 速写(250分) 3. 色彩(250分) |
文理兼收 |
四年 |
本科 |
陶瓷艺术设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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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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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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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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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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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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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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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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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纤维艺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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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玻璃艺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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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类1304 |
55 |
绘画(中国画) |
10 |
1.素描(250分) 2.速写(250分) 3.色彩(2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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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油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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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版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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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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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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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史论 130101 |
15 |
艺术史论 |
15 |
文化测试(语数外,300分) 作品评析(100分) |
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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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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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学校招生代码:10003。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3.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选报设计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1个专业中选报1-3个,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设计学类内服从调配; 选报美术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5个专业中选报1-3个,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美术学类内服从调配; 选报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专业只能填报“艺术史论”。 4. 摄影专业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入学后在信息艺术设计系培养。 |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试卷规格 |
考试用具 |
备 注 |
设计学类 |
色彩(命题创作) |
3小时 |
八开 |
水粉或水彩 |
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 |
素描(命题创作)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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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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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类 |
色彩(人物写生) |
3小时 |
四开 |
水粉或水彩 |
|
素描(人物写生)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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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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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史论 |
文化测试(语数外) |
3小时 |
钢笔或签字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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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评析 |
2小时 |
(2)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75(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3)艺术史论专业
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注: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省相关文件执行。
专业课折算成绩、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关于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各省录取比例
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其他省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4.关于录取到各专业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5.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10或美术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仍以前一年成绩计入。
注:当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学费
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九、入学事项
1.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十、其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学院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十一、联系方式
美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邮编: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真电话:010-62798175
电子邮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新浪微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ad.tsinghua.edu.cn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乘地铁15号线在清华东路西口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