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招生网--高校招生网络宣传首选信息平台!
中国高校网http://www.51daxue.cn--高校招生网络宣传首选信息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许可证:京ICP备05058824号-4号
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 2014年中原工学院招生简章
大连艺术学院招生信息 合肥工业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信息

首页教育新闻高考考研留学艺术高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军事院校校园 TV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国高校招生网 > 考研 > 考研政策 > 正文
教育部2011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
http://www.51daxue.cn 2010-9-12 18:03:00 来自: 中国考研信息网 [字号: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201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继续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切实加强考务安全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推动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现就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体制机制创新

提高质量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各地、有关部门和招生单位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选拔培养质量放在突出地位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总结、吸收和借鉴国内外招生考试制度的成功改革经验,深入研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学术职能,进一步改进评价方式和优化考试内容,提高选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具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人才脱颖而出。要积极推进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和校际交流机制。要努力探索和建立以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针对影响质量的因素提出相应措施并逐一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提高管理水平。

二、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

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是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要继续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由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学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并重的战略转变。2011年继续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范围和规模,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学位均可安排招生,各招生单位除将今年招生计划的增量部分主要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外,还应将2010年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规模数按原则上不少于5%的比例调至专业学位。要积极探索完善与专业学位培养要求和生源特点相适应的考试(复试)内容和办法,努力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质量。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推免生、奖助学金和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机制。各招生单位要在各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加大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特点、培养目标、培养方式等的宣传,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在校管理与待遇、奖助制度、就业服务以及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等考生最关心的问题的宣传和介绍,帮助考生了解、认识专业学位,引导考生积极报考。

三、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提高考务安全保障水平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考务安全工作放在全局中及早谋划和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研究生考务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提升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各地要积极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场所的建设。对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力、设施不完善的考点要进行专项整顿、限期整改,不合格者不能作为考场安排。保密室启用前须按相关规定经省级保密、公安、考试等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不达标的坚决不能存放试题(卷), 要逐步实现与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联网,实现远程实时监控,确保试题(卷)安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点要加大投入,提升反作弊能力和突发事件预警、应急能力。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强考生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提高考生遵纪守法意识,切实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诚信考试档案使用办法,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加强招生工作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招生工作水平

要把作风建设作为招生队伍建设重点常抓不懈,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培训、严肃纪律为抓手,树立恪尽职守、严谨细致、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下大气力解决招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经验主义、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等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影响,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干扰。要确保研究生招生程序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权益。要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机构,配备精干得力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对考务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有效预防和严厉惩处命题、阅卷、复试和录取等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要加大对研究生招生系统管理、命题、监考等几支专业人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增强研究生招生系统广大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断提高履行研究生招生管理岗位职责的能力。

附件: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招收硕士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单位及其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教育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等。

第六条招生单位培养硕士生的经费来源分为中央(地方)财政拨款、用人单位委托培养经费和自筹经费等。

第七条硕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中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

联合考试是教育部批准的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部分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或联合)命题的考试。

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命题而进行的考试。

推荐免试是部分高等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

第八条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招生单位联合命制和自行命制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机密级材料。考生答卷(含答题卡,下同)在成绩公布前属秘密级材料。

第九条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两种。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教育部归口管理全国硕士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全国的招生工作,发布年度招生简章,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三)确定硕士生招生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

(四)组织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和组织实施硕士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单考招生限额。

(六)制订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名单,公布年度推免生限额。

(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

(八)调查处理或授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生招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三)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四)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五)组织并做好试题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

(六)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受理考生信访,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

(七)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八)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第十二条招生单位的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第十三条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

(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招生人员开展培训。

(三)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和社会需求,制订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

(四)遴选指导教师,制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五)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并按要求上传并公布。

(六)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七)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八)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体检要求。

(九)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对入学新生的思想政治、业务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十一)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十二)接受考生的申诉,负责作必要的解释,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第十五条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的硕士生,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生可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六条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第十七条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招生单位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学生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合同中没有规定就业去向的,通过“双向选择”办法就业。

第四章报名

第十八条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九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八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八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八条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八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二十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八条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第二十一条推免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复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二十二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二十三条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四条招生单位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第二十五条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五章命题

第二十六条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第二十七条命题人员应为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人员均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二十九条硕士生入学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学术型硕士生要突出基本理论的考查,专业学位硕士生要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查。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

第三十条试题不得有政治性的错误,并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统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统考试题。

第三十二条各考试科目均应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招生单位不得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共2页  1  2 下一页
 中国高校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高校招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高校招生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高校招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广告热线:010-84937846
  教育新闻  
·教育部成立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组织委员会
·教育部长怀进鹏:全面加强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
·六大要点+四大举措,广东省体教融合新闻发布会...
·江西省2022年“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考试说明
·山东省公布首批315种“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
·教育部:推动高校严格落实思政课实践教学学时学分
·教育部:建立健全学校工作机制助力结核防控
·河北: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
  高校指南  
·敢创会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召开2021-2022学年...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21级新生开启新学期第...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次全体...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21级新生开学典礼隆重举行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新环境、新起点、一起...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共录取2791人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学院留学...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外教Daniel:成为有趣且热情...
·@宁波考生,本周末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线...
·昆山杜克大学本科国际学生申请人数再创新高
·青岛科技大学中德科技学院二十周年院庆公告
·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受邀参加“高水平中...
·深化产教协同育人 西交利物浦大学与江苏省产...
·蔡永莲为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教工宣讲学...
·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班子举行2020年度民...
·加快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 西交利物浦大学今...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车辆工程和通信工程两个专业...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建校二十周年校庆公告
·广州商学院与广东财经大学举行联合培养研究生...
·泰山科技学院学生在国际大赛中获奖
·青春榜样助力职教梦想 29名西安铁道技师学院...
·泰山科技学院:深化校企合作 共建双赢平台 ...
·泰山科技学院位列中国民办高校前40强,山东省前列
·三亚学院与京东物流签约合作 共建京东智慧物...
  高考信息  
·山东: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
·天津市2022年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平稳顺利结束
·广东省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
·广东: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体育类专业...
·关于再次延迟2022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
·沪考心语丨提前批里的香港高校招生
·山东: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
  考研  
·江西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召开
·甘肃省召开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
·重庆市2022年考研初试成绩已开通查询!
·关于海南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
·河北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北京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发布公告
·关于陕西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天津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网站介绍】 | 【院校服务】 | 【投稿须知】 | 【意见与建议】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Copyright 2005-2022高校招生网 http://www.51dax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高校招生网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许可证:京ICP备05058824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6245